Page 31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22年10月22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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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反对任人唯亲,努


                   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党重视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干部,特别是培养、选拔


                   优秀年轻干部。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


                         党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


                         第三十六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


                   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三条所规定的党员

                   的各项义务,并且必须具备以下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


                   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水平,带头贯彻落


                   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


                   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


                   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


                   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


                   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

                   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


                   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


                   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


                   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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