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22年10月22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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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
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
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
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
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
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
行为作斗争。
第三十三条 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
统一领导本地区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支持
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
组织,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
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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