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22年10月22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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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


                   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


                   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


                   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

                   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


                   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


                   行为作斗争。


                         第三十三条 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


                   统一领导本地区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支持


                   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


                   组织,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


                   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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