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22年10月22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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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相应地改变。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分别由上一级委
员会决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出缺,由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
依次递补。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
示和同级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的工作,定期向上级党的委
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八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
书记、副书记,并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
务委员会,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在下届代
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经常工作,直到新的常务委员会产生为止。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
工作,接受监督。
第二十九条 党的地区委员会和相当于地区委员会的组织,是党
的省、自治区委员会在几个县、自治县、市范围内派出的代表机关。
它根据省、自治区委员会的授权,领导本地区的工作。
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
第三十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医院、科研院所、街道社
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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