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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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
名变相公款旅游;
(二)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
(三)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
游。
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
出国(境)旅游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
处理。
第一百一十六条 违反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
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
分。
第一百一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
使用公务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的行
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
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八条 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
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
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