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0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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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的宗教习俗,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
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四十九条 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
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
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
籍处分。
第十一章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五十条 生活奢靡、铺张浪费、贪图享乐、追求低级
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
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
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
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
发生性关系的,从重处分。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
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
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网络空
间有不当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