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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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被巡视党组织应当自收到巡视反馈意见之
日起,组织开展为期 6 个月的集中整改:
(一)研究制定巡视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
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
(二)召开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三)全面抓好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四)认真处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以及群众反映的信
访事项;
(五)对巡视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健全制度、补齐短
板、堵塞漏洞;
(六)向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的同级纪检监察机关、
组织部门、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报告。
集中整改结束后,被巡视党组织应当建立常态化、长效
化整改工作机制,对尚未解决的问题持续抓好整改落实,根
据工作实际适时报告后续整改情况。
第三十五条 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的同级纪检监察机
关承担巡视整改监督责任,全面监督被巡视党组织落实巡视
整改任务。主要职责是:
(一)对被巡视党组织制定的巡视整改方案进行审核把
关,列席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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