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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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被巡视党组织应当自收到巡视反馈意见之


                   日起,组织开展为期 6 个月的集中整改:



                         (一)研究制定巡视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


                   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



                         (二)召开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三)全面抓好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四)认真处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以及群众反映的信


                   访事项;



                         (五)对巡视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健全制度、补齐短

                   板、堵塞漏洞;



                         (六)向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的同级纪检监察机关、


                   组织部门、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报告。



                         集中整改结束后,被巡视党组织应当建立常态化、长效


                   化整改工作机制,对尚未解决的问题持续抓好整改落实,根


                   据工作实际适时报告后续整改情况。



                         第三十五条 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的同级纪检监察机


                   关承担巡视整改监督责任,全面监督被巡视党组织落实巡视


                   整改任务。主要职责是:



                         (一)对被巡视党组织制定的巡视整改方案进行审核把

                   关,列席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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