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 -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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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 市(地、州、盟)党委巡察对象是:党委


                   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市一级国家机关部门、人民团体党组(党


                   委),市(地、州、盟)管理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


                   以及党委要求巡察的其他党组织。



                         县(市、区、旗)党委巡察对象是:党委工作部门领导


                   班子,县一级国家机关部门、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县(市、


                   区、旗)管理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所辖的乡镇(街


                   道)、村(社区)党组织,以及党委要求巡察的其他党组织。



                         第四十九条 巡察工作应当坚守政治监督定位,聚焦党


                   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

                   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加


                   强监督检查。



                         第五十条 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机构职责、工作程序


                   和方式权限、整改和成果运用、队伍建设、责任追究等,参


                   照本条例关于巡视工作的规定,结合实际确定。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的党组织实行巡视制度的规定,由中央军委参照本条例制定。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由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

                   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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