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心得】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
2025-12-30 15:02 来源: 航空港区纪检监察工委

第五纪检监察室 王丽珍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置于治国理政的核心位置,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最大优势。审查调查工作政治性、政策性极强,本质上是严肃的政治工作,必须自觉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才能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发挥应有作用。

提高政治站位,把准审查调查工作的“定盘星”。案件查办不是单纯的业务工作,更是一场严肃的政治较量。实践中我们深刻体会到,对任何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调查,首先必须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查。全会强调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要求我们必须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审查调查中首先审视被审查调查对象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是否正确,是否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作为查处重点,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这要求我们在制定方案、谈话取证、定性量纪等各个环节,都必须绷紧政治这根弦,确保案件处理的政治效果。

坚持实事求是,贯彻党的思想路线“生命线”。党的领导体现在各方面,其中就包括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全会精神要求我们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中就包括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在具体办案中,我们必须把“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二十四字方针落到实处。面对纷繁复杂的线索和各方压力,我们要始终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既不人为拔高,也不随意降格,通过扎实的外围取证、缜密的谈话突破、严谨的证据固定,查清事实,分清责任,使案件处理经得起历史、人民和纪法的检验。

注重综合效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棋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最终目的是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审查调查工作不能孤立进行,必须放到全面从严治党、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全会对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部署,我们的工作必须与之同频共振。在办案过程中,既要依纪依法惩治腐败分子,也要注意保障涉案企业合法经营,维护经济发展环境。在对待犯错误的干部时,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帮助其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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