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纪检监察室 田伟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全面部署,其中蕴含着深厚的人民情怀和鲜明的价值导向。作为案件室的工作人员,我们手中的每一项调查权、每一次谈话、每一份报告,都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结合工作实际,我对如何在正风肃纪反腐中坚守人民立场、深化作风建设,有了更深的感悟。
深刻认识作风问题的政治本质,以案件查办回应群众关切。作风问题核心是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全会强调要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这要求我们必须将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有时接触到反映基层干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侵占挪用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这些“微腐败”看似金额不大,但直接啃食群众获得感,挥霍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破坏党和政府的形象,其危害不容小觑。案件查办工作必须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要通过精准有力的监督执纪执法,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紧盯“四风”顽疾新动向,在深挖细查中弘扬新风正气。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会对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提出了新要求。当前,“四风”问题虽然得到有效遏制,但隐形变异、反弹回潮的风险依然存在,且表现形式更加隐蔽。在案件查办中,我们发现有的违规吃喝转入地下“私人会所”或企业内部食堂,有的公款旅游打着“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的幌子,有的收送礼品礼金通过电子支付、快递物流等方式进行。这些新动向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面对新情况,我们要深化作风建设,必须保持定力、寸步不让,也要与时俱进、精准施治,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
践行执纪执法为民理念,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案件查办不是冷冰冰的程序和处分,其最终目的是教育人、挽救人、凝聚人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也是践行初心使命的必然要求。在具体工作中,我体会到,必须将执纪执法为民的理念贯穿始终。一方面,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确保案件质量,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这是对党和人民负责,也是对当事人负责。另一方面,要注重工作方式方法,体现组织关怀。在谈话取证时,既要严肃认真,也要做好思想工作,唤醒党性、感化人心;在处理涉案财物时,要严格规范,及时返还属于群众和企业的合法财产;在案件处理后,要做好回访教育,帮助受处分干部认识错误、改正错误,重拾信心、积极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手中掌握着监督执纪执法的权力,必须慎之又慎,既要铁面无私,也要饱含温度,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最大化,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