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心得】在守正创新中提升案件审理质效
2025-12-25 14:59 来源: 航空港区纪检监察工委

案件审理室李嘉欣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以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为核心擘画宏伟蓝图,明确提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深化整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重大部署。案件审理作为纪检监察执纪执法的“出口”与“窗口”,是守护公平正义、筑牢案件质量生命线的关键防线。作为新时代案件审理干部,深学细悟全会精神后,我深刻认识到,必须以“审”立责、以“准”提效、以“治”赋能,在守正创新中彰显审理担当,以高质量审理工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实保障。

锚定政治属性,以“政治之审”把准审理方向。全会强调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将政治监督贯穿党和国家事业全过程。案件审理工作本质是政治工作,“政治把关”是首要职责。我们必须跳出“就案办案”思维,把践行“两个维护”融入审理全流程。在具体审理中,既要深挖“七个有之”等严重违纪违法背后的政治隐患,又要精准甄别新型腐败案件中“影子公司”“期权交易”等行为对政治生态的破坏,通过严格审核定性,让每一起案件的处理都体现鲜明政治导向。

聚焦规范内核,以“精准之审”破解实践难题。全会对纪检监察工作“三化”建设的要求,为案件审理工作划定了标准线。面对新型腐败“手段隐蔽化、交易迂回化”的新挑战,我们必须构建适配新时代要求的审理工作体系。在证据审核上,强化数据思维,分析金融、工商、房产等数据资源,通过穿透式审查资金流向、股权关联、业务往来等间接证据,破解“一对一”交易的取证难题 ;在定性量纪上,细化类案审理指引,区分“雅贿”“政商旋转门”等不同类型腐败的纪法适用标准,既坚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底线,又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现宽严相济 ;在程序规范上,健全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完善“一案一评”和质量负面清单制度,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践行人民至上,以“为民之审”传递公平正义。全会始终贯穿着“人民幸福安康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最终目的”的价值取向,案件审理工作必须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立场。我们要聚焦教育、医疗、养老、乡村振兴等民生领域,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和隐性腐败案件从严审核,坚决斩断伸向惠民资金的“黑手”。在审理过程中,秉持“如我在诉”的意识,充分听取被审查调查人申辩和群众诉求,将群众反映的问题作为证据核查的重要方向;在处理结果上,通过精准认定违纪违法事实,为挽回群众损失、追责问责提供坚实依据,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依托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实现“审理一案、警示一片”的社会效果。

强化治效导向,以“延伸之审”赋能标本兼治。全会强调“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案件审理不能止于“定分止争”,更要发力“查改治贯通”。我们要充分发挥审理优势,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通过梳理案件暴露的制度漏洞,制发针对性纪检监察建议,推动涉案单位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常态化开展类案分析;深化风腐同查同治,既审核违纪违法事实,又深挖作风问题与腐败交织的根源,以审理视角推动阻断风腐演变链条,实现“惩、治、防”有机统一。

锻造过硬本领,以“铁军之审”筑牢履职根基。打铁必须自身硬。全会对纪检监察铁军建设提出了更高标准,案件审理干部作为“把关人”,更要锤炼过硬素质。我将持续深学细悟全会精神和党纪国法,系统学习金融、数字技术等专业知识,提升应对新型腐败的审理能力;坚持独立审理原则,严格执行内控机制,对案件质量问题敢于说“不”,坚决杜绝“查审不分”“先定后审”;加强与办案、司法、审计等部门的协作联动,破解专业领域审理难题,以纯度更高、成色更足的作风,扛起新时代案件审理干部的职责使命。

征程万里风正劲,砥砺奋进建新功。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为反腐败斗争注入了强大动力,案件审理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将始终以全会精神为指引,坚守案件质量生命线,以政治引领明方向、以规范精准强内核、以为民担当显价值、以系统思维提质效,在深化整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斗争中,以高质量审理成果护航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为全面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贡献坚实审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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