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纪检监察室 朱双建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内涵丰富、思想深邃,特别是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的部署要求,为我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尤其是案件查办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查办案件的工作人员,必须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的核心要义,自觉将全会部署要求贯彻到案件查办的各个环节,不断提升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深刻领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战略意义,筑牢案件查办工作的思想根基。全会将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摆在重要位置,强调必须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这深刻揭示了监督在党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关键作用。案件查办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利剑”,是惩治腐败、净化政治生态最直接、最有力的手段。学习全会精神,我深刻认识到,我们查办的每一个案件,不仅仅是为了查处几个违纪违法的干部,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维护制度的权威、保障权力的正确运行、巩固党的执政根基。必须摒弃单纯办案、就案办案的思想,要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来审视和把握案件查办工作。
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案件查办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案件查办工作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极强,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在实际工作中,我深切感受到,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我们最有力的武器和最可靠的保障。首先,要强化证据意识,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检验。过去在参与某县国有企业腐败专案时,面对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和隐匿的犯罪手段,我们始终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二十四字方针。无论是讯问谈话、外调取证,还是查封扣押、鉴定评估,都严格依照监察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进行操作。其次,要严格程序规范,保障审查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重要保障。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我们严格落实审批程序、时限要求、权利义务告知、安全预案等各项规定。最后,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着力提升专业能力,锻造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案件查办铁军。全会对提高治理能力作出部署,落实到案件查办领域,就是要大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化水平。随着反腐败斗争进入深水区,新型、隐性腐败手段层出不穷,案件涉及领域越来越广,专业性要求越来越高。这要求我们必须克服本领恐慌,持续加强学习。一方面,要深化对党章党规、宪法法律以及监察法、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做精通纪法、熟悉政策的“专才”。另一方面,要拓展学习金融、财务、证券、信息技术等相关领域知识,提升发现、分析、核查复杂问题的能力。例如,在查处利用私募股权、信托产品等金融工具进行利益输送的案件时,如果不具备一定的金融知识,就很难穿透层层“马甲”,看清背后的利益链条。同时,要注重在实战中练兵,通过参与大案要案、复杂案件的查办,锻炼审讯突破、外调取证、综合研判等核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