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发投集团:监督“1+1” “人”“事”同发力
2024-06-12 18:23 来源: 航空港区纪检监察工委

为坚决贯彻落实区纪检监察工委、集团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相关精神要求,纵深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积极探索国企监督新途径,着力构建“1+1”监督新模式,在“人”和“事”两个方面同向发力,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签订项目廉洁合同,以“事”监督。该集团纪委注重提升廉洁合同效力,项目实施前,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项目廉洁合同,明确甲乙双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廉洁责任及“违约”追责事项。将项目廉洁合同作为项目合同附件,与项目合同具备相同法律效力,从源头上规范甲乙双方在建设过程中的行为。截至目前,累计签订廉洁合同28份,以实际行动筑牢廉洁防线、打造廉洁项目、筑牢廉洁堡垒。

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对“人”监督。该集团纪委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廉洁从业“十不准”承诺书》。承诺书针对集团广大职工干部,从日常工作生活中员工的言行举止、工作规范等十个方面给出纪律底线红线,明确“十不准”规定要求,对员工履职尽责进行全面规范。承诺书覆盖集团范围内全体员工,坚决将监督触角延伸到每个人、每个角落,切实增强广大员工拒腐防变的自觉性,护航集团行稳致远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集团纪委将按照区纪检监察工委和集团党委的部署要求,强化政治监督、做深日常监督,持续发力一体推进“三不腐”,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保障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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