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腐败和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的公告
来源:航空港区纪检监察工委 2025-05-30 15:4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常委会会议工作部署,严厉打击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腐败和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有力护航航空港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现常态化征集相关问题线索,公告内容如下。

一、征集问题线索范围及重点

2020年以来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中存在的腐败和违法犯罪问题,围绕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的项目立项、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履约等全流程,从以下方面重点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并深入挖掘、严厉打击背后的插手干预、利益输送、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腐败问题。

(一)项目审批部门违规审批项目立项、招标方式等;

(二)招标人内外勾结应招未招、化整为零直接发包,明招暗定、先建后招等虚假招标,虚构涉密或应急项目等规避招标,违法变更、自定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等;

(三)招标人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暗箱操作、“萝卜招标”,暗示中标人放弃中标,违规确定中标人,签订阴阳合同,违规增加工程量、低中高结等;

(四)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违规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之外组织招标规避监管,通过行贿等手段操纵评标专家,与投标人等沆瀣一气为特定投标人谋取中标等;

(五)投标人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投标,拉关系、搞围猎获取项目中标,联合其他公司围标、串标,行贿评标专家,转包、违法分包,恶意投诉举报等情况;

(六)评标专家、招标人代表泄露信息、甘被围猎、操纵评标,充当掮客、相互请托、抱团受贿,评标吃标、坐地起价、借机勒索等;

(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吃拿卡要、违规操作,对保证金(保函)管理不力,失密泄密,干涉操控评标等;

(八)行政监督部门在项目监督、投诉处理、信用体系建设及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等方面推诿扯皮、缺位失位、玩忽职守、滥权妄为等;

(九)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事项,采取暗示、说情、打招呼等方式为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

(十)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二、征集线索渠道

社会各界人士如发现以上情况,可采用书信、来访、电话等方式,向航空港区纪检监察工委反映或举报。反映或举报内容尽可能详细具体、实事求是,不主观臆断、不凭空想象。反映或举报提倡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及其他有关证人,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予以奖励。

(一)来信地址: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信访室;

(二)来访地址: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信访室(郑州市航空港新港大道与舜英

路交叉口东南角兴瑞汇金国际6号楼1楼);

(三)举报电话:0371-12388;

(四)举报网站:henan.12388.gov.cn/hangkong;

(五)微信公众号:

“清风航空港”点击“我要举报”。

特此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