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用好“第一种形态” 抓早抓小“治未病”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5-09-16

“这次谈话像一场‘及时雨’,让我意识到工作中存在的疏忽,以后一定严格遵规守纪。”近日,正阳县某乡镇干部在接受纪委监委谈话提醒后,郑重作出表态。

今年以来,正阳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的重要抓手,针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灵活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开展教育,让党员干部真正做到明纪律、知敬畏,守好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

该县纪委监委建立“月统计、季分析、年考核”机制,定期专项检查,核查谈话记录、整改报告等,以精准监督压实主体责任。建立“清单化+台账式”管理机制,分类处置问题线索,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批评教育,并定期跟踪整改效果,确保规范处置、整改到位。

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嵌入式”“贴身式”监督优势,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通过列席驻在单位党委(党组)会、民主生活会等,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谈心谈话、风险防控等机制,强化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做到早教育、早提醒、早纠正,努力构建上下贯通、层层负责、逐级落实的完整工作链条。为了防止一谈了之,通过适时进行监督检查和“回头看”,持续关注受到“第一种形态”处理的党员干部,掌握思想动态、疏通思想堵点,达到警示震慑和关爱激励的双重效应。

“今后,我们将抓好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在‘治未病’上积极作为,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党员干部的强力‘清醒剂’。”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正阳县纪委监委 王睿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