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政务处分|驿城区胡庙乡夏庄村 杨猛开除党籍
来源:驿城区 发布时间:2021-11-24

2020年9月10日22时许,杨猛醉酒驾驶机动车沿驻马店市开源大道自西向东行至胡庙乡岳楼村路口时,追尾撞上在路口等红灯的陈某驾驶的小型汽车,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杨猛负事故全部责任。2020年10月27日,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豫1702刑初531号刑事判决,以杨猛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杨猛身为中共党员,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猛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