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监办〔2020〕1号
西平县监察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平县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各部室、机关党委,县委巡察办:
现将《西平县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平县监察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14日
西平县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依法履行国家监察权,按照国家监委、省、市监委有关工作部署,为做好西平县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选聘、服务、管理、监督等工作,根据《驻马店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暂行办法》(驻监办〔2019〕1号),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特约监察员选聘范围及人数
拟选聘县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10名,聘期至2021年12月。具体人数及职业领域如下:人大代表2名(县人大推荐),政协委员1名(县政协推荐),党政有关部门工作人员1名(县直工委推荐),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1名(县委统战部推荐),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代表1名(县社科联推荐),专家学者1名(县委组织部推荐),新闻媒体工作者1名(县委宣传部推荐),一线代表和基层群众2名(柏城、柏苑街道办推荐)。各单位推荐人选应当有一定差额。
二、特约监察员有关工作分工
县纪委监委机关各有关部门在县纪委常委会领导下,分工负责、各尽其责、相互配合,高质量做好县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的有关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调研法规室。负责与县人大、政协等有关部门进行联络对接,做好特约监察员人选推荐的有关工作;负责日常联络、统筹协调特约监察员相关工作,对县监察委员会相关部门落实特约监察员工作机制和计划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总结、报告特约监察员年度工作情况;向特约监察员通报有关情况、提供有关文件资料,组织特约监察员参加有关会议、活动;受理、移送、督办特约监察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并予以反馈;加强与特约监察员所在单位及推荐单位的沟通联系等工作。
(二)办公室。配合调研法规室做好与县人大、政协等有关部门进行联络、发函、会议筹备等工作。
(三)组织部。牵头负责特约监察员考察、聘请、业务培训、解聘、动态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四)宣传部。牵头负责组织特约监察员宣传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和省纪委监委、市委和市纪委监委以及县委和县纪委监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全县监察工作的重要任务、重要信息、重大决策等,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定期向特约监察员提供有关刊物、资料,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和有关网站收集、推送有关信息。
(五)干部监督室。配合组织部做好特约监察员的考察工作;负责处理关于特约监察员的有关问题反映。
(六)综合事务管理室。研究制定特约监察员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对特约监察员履职过程中必要的、合理的支出及时报销,委托特约监察员开展调研或其他工作时提供经费保障。
(七)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各自职责范围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县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选聘的时间安排
原则上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特约监察员选聘等有关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9月中旬。完成特约监察员选聘工作方案的起草工作,并按程序报批,做好特约监察员选聘的相关准备工作。
责任单位:调研法规室、组织部
(二)9月下旬。完成特约监察员的推荐、考察、聘请相关工作。召开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向特约监察员颁发聘书。
责任单位:组织部、干部监督室、调研法规室、办公室
(三)10月中旬前。制定特约监察员年度工作计划,做好日常工作,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责任单位:调研法规室、办公室、组织部
四、有关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特约监察员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非常强,各有关部门要提升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做好特约监察员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把讲政治贯穿工作始终,坚持政治标准,组织开展活动务求政治效果,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这一根本政治方向。
(二)提高工作标准。特约监察员是按照一定程序优选聘请的公信人士。第一届特约监察员选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机关各部门要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站位要高、思考要深、谋划要细、工作要实,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三)强化协作配合。特约监察员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作,需要各部室同心协力,积极协作、主动配合。各牵头部室要充分发挥统筹抓总作用,周详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有关配合单位要积极主动对接,按照牵头单位统一安排,认真做好配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