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 修德砺能立威 涵养清风正气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6-06-03

元代名臣张养浩在《牧民忠告》中提出:“不忍欺在德,不能欺在明,不敢欺在威。”他将为政之道划分为三重境界:以德行感化,使人不忍欺骗;以明察制衡,使人不能欺骗;以威严震慑,使人不敢欺骗。三者之中,不忍欺为上,不能欺次之,不敢欺再次之。这一穿越千年的为政智慧,深刻揭示了德、明、威三者在为官理政中的辩证关系,为新时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干部队伍修养、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提供了宝贵借鉴。新时代党员干部当以古鉴今,修德、明察、立威,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永葆清正廉洁政治本色。

以德化人,臻于“不忍欺”之境,是廉政建设的最高追求。“不忍欺”的核心在于为政以德,依靠高尚品德与人格力量春风化雨、润物无声,让人心生敬仰、主动向善,从情感与良知上不愿、不忍、不屑于欺瞒。张养浩一生清廉爱民、体恤百姓,其为官之道始终以“德”为魂,强调为官者必先正己,而后方能正人。对党员干部而言,“德”是立身之本、从政之基、廉洁之源。政德是社会道德的风向标,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方能凝聚人心、赢得信任。德厚者,不令而行;德薄者,虽令不从。那些被群众铭记的好干部,无不是以公心胜私心、以清廉换民心,在点滴行动中彰显人格力量。

以明察事,达至“不能欺”之境,是廉政建设的关键支撑。“不能欺”强调的是明辨是非、洞察秋毫,从机制上杜绝欺瞒行为。为官者不仅要有道德感召力,更要有履职尽责的真本领,做到眼明、心明、事明。眼明,善于发现问题、识别风险,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察觉、早提醒;心明,坚守原则立场,不为人情所扰、不为利益所惑,处事公道正派;事明,坚持依规依纪办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党员干部唯有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练就火眼金睛,同时主动接受监督、自觉规范用权,才能让权力不偏向、不变质、不越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屏障。

以威肃纪,守住“不敢欺”之境,是廉政建设的底线保障。“不敢欺”依靠的是纪法威严,以雷霆手段彰显法纪底线,让违纪违法者付出代价,形成强大震慑,使人因敬畏而“不敢”。没有霹雳手段,难显菩萨心肠。道德感召与制度约束并非万能,对心存侥幸、顶风违纪者,必须依靠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形成“伸手必被捉”的高压态势。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对腐败问题零容忍,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坚决整治,就是要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德、明、威三者相辅相成、层层递进、有机统一。不忍欺是理想追求,靠道德滋养;不能欺是现实保障,靠制度明察;不敢欺是底线防线,靠纪法立威。无德则人心不服,无明则乱象滋生,无威则政令不行。从“不敢欺”到“不能欺”,再到“不忍欺”,体现了从被动约束到主动规范、从外在震慑到内在自觉的跃升,与一体推进“三不腐”理念高度契合。新时代廉政建设,既要以雷霆手段强化“不敢”的震慑,又要以严密制度扎牢“不能”的笼子,更要以政德修养涵养“不想”的自觉,实现治标与治本、自律与他律、严管与厚爱的统一。

鉴古知今,学史力行。张养浩“三不欺”的为政箴言,在今天依然闪耀着真理光芒。作为新时代党员干部,我们要从中华优秀传统廉政文化中汲取养分,把修德作为立身之本,以人格魅力赢得人心;把明察作为履职之要,以制度规范约束权力;把立威作为从政之基,以纪法刚性守护底线。始终坚守初心使命,永葆清廉本色,以德正心、以明处事、以威律己,用心用情用力办好群众实事,坚决抵制歪风邪气,不断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新蔡县纪委监委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