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 | 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 3 起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新蔡县 发布时间:2021-06-15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切实维护群众身边利益,强化警示震慑,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新蔡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1.新蔡县余店镇国土所所长卓卫华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吃请及礼品等问题。2016年,孙某涛为了在租赁的可耕地上建粮仓,邀请卓卫华在蛟停湖老工商所门口的饭店吃饭。2018年1月,周某征租赁孙某涛的粮仓开超市,因害怕超市被余店镇国土所作为违法建筑予以拆除,周某征于2019年 1月送给卓卫华两条芙蓉王烟、一箱茅台镇金沙酒。卓卫华身为基层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吃请及礼品。2021年 5月,卓卫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新蔡县涧头乡徐棚村原党支部书记何汉民违规为妻子办理低保及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2013年10月,何汉民妻子何黄氏腿部患病就医,为多报销医药费,何汉民为妻子办理低保。2012年,徐棚村两户群众建房,何汉民以未交纳社会抚养费为由阻止建房,分别收取该两户群众2000元和5000元现金用于冲抵当年何汉民垫付的社会抚养费后才同意建房。2014年,徐棚村塘庄组为筹集修路资金,把塘庄到金庄村路两边属于塘庄组所有的树出售,何汉民借出30000元卖树款上交财政所用于垫付社会抚养费,该款至今未归还。何汉民身为村党支部书记,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2021年4月,何汉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新蔡县韩集镇林洼村原党支部书记林春峰在危房改造工作中,程序违规,申报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2014年,韩集镇林洼村委在协助乡政府开展危房改造工作中,村民袁某申请危房改造档案资料中的的危改前、危改中、危改后照片中的申请人和房屋均不是袁某,而是由其三哥袁某勤在其大哥袁某亮的房前替拍,实际情况为2014年底危房改造竣工验收时,袁某的危房新建房屋未竣工。对此,时任村委主任林春峰在该户危房改造工作中申报审核把关不严,应负直接责任,林春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3月,林春峰受到留党察看二年之处分。

县纪委监委指出:

以上3起典型案例,有的与管理服务对象“亲而不清”,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有的贪图公家便宜,优亲厚友,侵害群众利益的,反映出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缺乏敬畏、心存侥幸、我行我素,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时刻自警自省自重,守住守牢纪律底线。

县纪委监委强调: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公款吃喝、收送礼品礼金、公款旅游、滥发津 补贴等歪风,坚持露头就打、精准发力,对顶风违纪违规问 题一律严查重处并公开曝光,持续释放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为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