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诬告陷害行为人是中共党员、公职人员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联合组织、公安、司法等部门处理,追究其纪律和法律责任;诬告陷害行为人是其他人员的,移送公安机关给予其行政、刑事处罚。”近期,新蔡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开展严厉打击诬告陷害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在全县拉开打击诬告陷害行动序幕。
“这次专项行动的目的就是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实干者撑腰,抵制歪风邪气,营造风清气正、真抓实干的政治生态。重点整治那些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中或为达到个人不正当诉求,通过收集不实信息或捏造歪曲事实来诬告陷害他人及以越级上访等为要挟,影响全县中心工作,扰乱全县政治风气的行为。”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高磊表示。
为深入推进本次专项行动,该县纪委监委周密谋划,统筹力量,多措并举,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拓宽渠道,排查线索。全县24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审查调查室、监督检查室、审理室分别全面排查在监督检查、受理信访举报、审查调查、审理等工作中,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协调县公安、司法、信访部门排查移送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统一由县纪委监委案管室备案。
强化配合,严厉查处。对具有可查性的问题线索,根据“归口处理,分级负责”原则,转相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室迅速开展调查处置,必要时联合组织、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合调查处置,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行政处罚、刑事追究等手段处理诬告陷害行为。
以案促教,澄清正名。选取查办的诬告陷害典型案例,在一定范围公开通报,强化教育警示,形成震慑,使恶意举报者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对被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等方式,及时予以澄清,消除负面影响,维护其合法权益,加强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放下思想包袱。
注重宣传,正向引导。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宣传条幅、版面等,在县、乡、村三级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宣传诬告陷害典型案例,释放打击诬告陷害行为的强烈信号,引导干群把精力放在思发展、谋发展、推动发展上。
今年以来,该县已查处涉嫌诬告陷害线索7件,为3名受诬告陷害党员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匡扶了正气,抵制了歪风邪气,有效净化了县域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