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县委第九轮巡察完成反馈
按照县委部署,十四届县委第九轮巡察8个巡察组分别向8个乡镇(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至1月14日,反馈工作全部完成。
本轮巡察涉及的8个乡镇(街道)党(工)委分别召开反馈见面会和反馈工作会。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传达了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本轮巡察汇报时的会议精神,并就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县委巡察组组长反馈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8个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
反馈严肃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的推动理论学习向基层延伸不够,聚焦乡村主业不足,学思用贯通存在差距,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有的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乏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禁而不绝,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集体资产管理混乱;有的党组织政治功能不扎实,干部队伍建设有薄弱环节,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有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统筹不足,措施落实不到位,长效机制缺失。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部署要求,提升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勇于自我革命,把“两个维护”体现到具体工作实践中去,以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反馈强调,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扛稳抓实对村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的整改任务落到实处。要强化全过程台账式管理,坚决防止弄虚作假、改后又犯现象,严格按照整改工作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反馈要求,要把巡察整改与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结合起来,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结合起来,主动认领问题、全面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明确整改措施,通堵点解难点,把整改做在日常、抓在经常,推动基层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县委巡察组还收到一些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县纪委监委等有关方面处理。
(县委巡察办 谢冀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