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政务处分 | 汝南县汝宁街道办事处原正科级干部韩大轩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汝南县 发布时间:2020-06-07

经查,2019年1月12日19时30分许,韩大萱驾驶豫A5G79H轿车行驶至十里铺社区大石庄西路段时,与行人张某、余某相撞,致张某、余某当场死亡。经鉴定,韩大萱负事故全部责任。2019年12月16日,汝南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韩大萱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韩大萱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之规定,由县纪委给予韩大萱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