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上午,一只猫头鹰幼崽出现在汝南县纪委监委办公区的草丛内,正在打扫卫生的机关干部程政凯一眼就看到了这个小家伙,它惊慌失措地左顾右盼。

“它太小了,我怕手重伤害到它,根本不敢动”据程政凯回忆说。后来,单位的女同事轻轻地将小家伙捧到一只小盒子里,为了让它不紧张,还特意铺上树叶。他们估计幼鸟是从单位树林的大树上掉下来的,但大家找了一圈也没发现鸟巢。
随后,机关干部游鹏迅速与县森林公安局取得联系,在委机关党委副书记蔡蕾和程政凯的精心呵护下将小猫头鹰交于民警手中。

经民警检查,确定小猫头鹰翅膀受伤,森林公安将其带回进行专业治疗,待翅膀恢复后放归大自然。“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着昼伏夜出的生活习性,一只猫头鹰一个夏天差不多可以捕捉一千只老鼠,属于对人类有较大益处、且危害性极小的一种鸟类。”汝南县森林公安局民警说。
救助猫头鹰幼鸟是县纪委监委机关文明单位创建的一个显著缩影,近年来,随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党员干部道德素质和精神面貌得到全面提升,单位工作环境明显改善,走进县纪委监委机关大院,绿影婆娑、鸟儿争鸣、红旗高扬,处处给人以美的享受。“做文明人,办文明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已深深刻在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心中,形成了“讲道德、做好人、树新风”的浓厚氛围,开创了文明建设与业务工作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汝南县纪委监委 贾肖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