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主任、韩溪河县级河长孙道静带领工作组到韩溪河(老君庙镇段)开展巡河护河工作,履行“河长”职责。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郭海亮陪同巡河。

孙道静一行通过看现场、听介绍、问情况等方式,详细了解韩溪河老君庙镇段河流保护、河道垃圾处理、“清四乱”整治等情况,以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沿河道路环境逐一检查,并现场研究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孙道静要求:
镇村两级河长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抓好河长制工作责任感,明确职责,加强巡查,及时发现问题,紧盯整治目标,强化治理措施,切实做到守河有责、守河负责、守河尽责。
孙道静强调:
要加强督查问责,严厉查处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要以推进“河长制”工作为抓手,不断推进河道综合整治,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水体治理、河道淤积、渠道毁损等重点民生问题,真正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汝南县纪委监委 陈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