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纪检监察保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中发〔1997〕16号)和有关保密工作法律法规,制定县纪委监委机关保密工作职责分工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保密工作组织领导职责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委 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把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要求、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副书记、常委、委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全责。
县纪委监委保密委员会作为主管保密的专门组织,履行以下组织领导职责:(一)贯彻落实上级保密委员会工作要求,领导本机关保密工作,对下级保密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二)定期分析保密工作情况,提出保密工作要求,组织实施保密工作任务,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根据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保密法规,制定本机关、本系统的保密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的落实;(四)确定机关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对其主要负责同志履行保密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听取其年度保密工作情况报告,与机关重点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
各部室(含县委巡察办、派驻纪检监察组,下同)主任作为本部门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保密工作也要管到哪里。履行以下组织领导职责:(一)确保国家秘密的绝对安全;(二)结合本部室实际,制定具体的保密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三)建立岗位责任制,把保密责任落实到人;(四)开展经常性的保密学习教育,使所属工作人员增强保密意识,掌握必备的保密知识和技能;(五)对所属工作人员执行保密制度、遵守保密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六)完成委保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保密工作事项。
二、保密工作部门分工协作职责
保密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执法执纪能力的重要环节,是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重要保障。机关各部室要按照各自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合作,共同做好保密工作。
办公室承担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日常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传达学习上级保密工作文件和指示,及时提出有关贯彻落实意见、建议和方案;(二)按照委保密委员会的要求,建立健全机关保密工作规章制度,并进行日常督促检查;(三)对机关涉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的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采取保密防范措施;(四)组织制定机关重要涉密活动、会议和项目的保密工作方案,采取保密防范措施;(五)完成委保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保密工作事项。
机关党委、支部要把保密工作纳入机关党建工作,协助保密办督促各部室落实保密工作任务,查处机关失泄密案件。
组织部要把保密工作纳入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严格对重点涉密岗位工作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对机关涉密岗位干部的上岗、轮岗、交流、晋职、出国(境)严格管理,把履行保密工作职责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要把保密工作纳入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助保密办开展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保密教育培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保密意识,掌握必备的保密知识和技能。
宣传部要加强有关保密知识的宣传,扩大覆盖面、影响力,努力营造严守保密纪律,确保工作安全的浓厚氛围。
案件管理室要把保密工作纳入案件管理工作范畴,协助保密办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中的保密管理制度,督促检查机关专案组、办案点保密措施的落实,把遵守保密纪律情况纳入案件回访内容。
三、机关干部职工保密工作职责
委机关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坚决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决定,自觉接受保密教育,遵守保密纪律,服从保密管理。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过问、关心、支持保密工作,认真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严格遵守以下保密纪律:(一)遵守查办案件保密纪律;(二)遵守涉密文件保密纪律;(三)遵守通信保密纪律;(四)遵守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纪律;(五)遵守涉密干部人事纪律;(六)遵守机关其他各项保密制度,切实做到令行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