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 | “保险箱”不保险
来源:确山县 发布时间:2022-02-12

2021年1月至11月,全国纪检监察系统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纪检监察干部2.4万余人次,党纪政务处分2600余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90余人,释放出对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的强烈信号。2021年1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以严厉措辞发布通报,指出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中央纪委原派驻国家烟草专卖局纪检组长潘家华丧失理想信念,弃守职责使命,执纪违纪,帮助烟草行业私营企业主谋取私利;家风不正,怂恿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在烟草系统违规获取巨额利益;贪图享乐,生活奢靡;对法纪毫无敬畏,靠烟吃烟,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无论从大数据分析,还是从个体研判,得出的结论都是:千万不要认为进了纪检监察机关就等于进了“保险箱”,“保险箱”并不保险。

长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反复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作表率,发挥带头作用。他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要解决“谁来监督纪委”问题,在三次全会上提出要解决好“灯下黑”问题,在五次全会上要求纪检机关“清理好门户”,在七次全会上强调各级纪委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干部队伍。党的十九大后,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要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特别是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明确提出“纪检监察机关要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为纯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严防执纪者违纪、执法者违法,杜绝“灯下黑”,中央纪委宣传部联合央视于2017年拍摄了电视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引起很大反响,在纪检监察系统形成有效震慑。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原主任魏健,第九纪检监察室原副主任明玉清,法规室原副局级纪检员、监察专员曹立新,第六纪检监察室原纪检员、监察专员罗凯,以及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曾任广东省纪委书记的朱明国等10余位严重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现身说法,剖析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和思想蜕变过程,对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起到了很好的警醒教育作用。为确保把纪检监察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使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安全、队伍干净、机关清正,党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制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了自我监督机构,不断健全内控机制,出台各种禁令,扎紧制度笼子。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挖掘本地典型案例,制作专题片警示教育纪检监察干部,打好“预防针”,拉紧“高压线”,筑牢“防腐堤”,让纪检监察干部尊纪尊法、学纪学法、守纪守法,砌起自我保护的“防火墙”。

纪法尊严不容任何人践踏,法无例外莫存侥幸心理。纪检监察干部手中握有监督执纪问责和审查调查处置的“特权”,势必会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看中,投其所好者大有人在,他们用“温水煮青蛙”的方式拉纪检监察干部下水。纪检监察干部若认为可以拿自己的身份当“护身符”,就大错特错了。除了肃纪惩贪治腐外,纪检监察干部没有任何特权,违纪违法“罪加一等”,纪检监察组织决不手下留情。2021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多起纪检监察干部接受审查调查的通报,其中就有地方纪委监委领导干部,如河北省纪委原副书记马玉婵,湖南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审计厅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包昌林,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原常委、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原主任吕玉波,黑龙江省委巡视组原正厅级巡视专员于宝国等,都没有被假想中“护身符”护佑,没有被虚幻的“保险箱”保险。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从严治党的专责机关,深知“一个老鼠坏锅汤”的道理,从来不自欺、不护短,不养痈为患,经常自我检视,随时打扫庭院,坚决清理门户。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执纪执法者,更应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持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监督,不断自我净化,努力做遵纪守法的标杆,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文秘室 朱国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