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研判 提升信访件工作质效
来源:确山县 发布时间:2022-03-28

“小杨,把今天收到的信访件整理一下,下午三点照常召开室务会,还和往常一样,大家在会上互相发表下自己的见解,对收到的信访件逐件分析研判,进行处置。”确山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甘云喜一边埋头处理当天的信访件,一边对办公室内的小杨叮嘱道。

近年来,确山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信访举报部门“关口”“前哨”作用,依据新颁布实施的《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和规范性文件,对信访件进行精准处置,既确保了纪检监察业务内举报件全部受理转办,服务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又保证了业务外信访件有人管,向职责范围内的单位移交处置,促进信访问题有效化解。

突出一个“准”字。坚持信访问题集体研判机制,扎实守好信访举报“第一道”关口。对每天收到的信访举报件由室务会进行“精读理解”,剔除无实质内容举报、贴牌举报,从中找出“真问题”“真线索”。按照纪检监察业务内外进行准确分类,经委主要领导、分管(协管)领导、信访室共同研判、审批后,对业务内检举控告及时通过检举举报平台向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或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道)纪(工)委移送、转办,要求办结后及时反馈处置情况;对业务外信访件,及时向责任单位分流、移送,要求三个月内处理到位、反馈信息,并化解信访问题。

做实一个“知”字。对实名举报的信访件坚持“三告知”。“事前”告知,由信访举报部门核实实名举报人身份、告知信访举报受理或向有关责任单位分流情况;“事中”告知,由承办单位向实名举报人告知案件启动情况,签订双向承诺书,如办理期限过长,应每月定期与举报人联系沟通,告知办理进度;“事后”告知,承办单位在办结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核查情况、处理结果、签订反馈意见书,信访举报部门及时回访,了解举报人对信访问题处置及核查、处理结果是否满意等。

完成一个“结”字。经过信访举报件处置反馈报结后,信访举报部门及时收集整理反馈意见,如处置方式、核查报告、审查报告、立案信息、处理信息、反馈情况、信访人满意情况等建立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为下一步处理信访问题和化解重复访问题积累材料和信息。

据悉,2020年至今,该县纪委监委在信访举报“入口关”共研判信访问题900余件,实现信访问题总量逐年下降15%。其中,业务内检举控告约占一半,全部进行了处置,办结率为100%;业务外信访问题约占一半,向有关职责单位(镇街道)进行转办,实现反馈率100%。

“信访举报是纪检监察的重要线索来源之一,信访‘精准’研判是保证信访件有效处置的重要抓手,既保证业务内检举控告及时受理、有效查办,又确保业务外问题压实到责任单位,促进主体责任和工作责任有效落实,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确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信访室 胡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