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政务处分 | 平舆县环境监察大队李杰、张洪涛、张勇受到政务处分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11-10

平舆县环境监察大队西工业区片负责人李杰、队员张洪涛、张勇违规使用执法措施问题。

2019年9月,李杰在落实平舆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响应管控工作中,没有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违规安排张洪涛、张勇要求该片区某公司立即停产(企业停产一般需要3-4天),导致该公司违规操作,从烘干窑拉出的高温砖坯停放在摆渡车上时间过长,热辐射引燃生产车间顶棚树脂瓦酿成火灾事故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20年5月,李杰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张洪涛、张勇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