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 | 平舆县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清风平舆 发布时间:2020-11-06

节假日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2020年“五一”假期将至,为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要求,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阳城镇马刘村支部委员严永胜违规操办婚庆事宜问题。2019年11月15日,严永胜向阳城镇纪委书面报备其子婚宴事宜,承诺婚宴待客不超过15桌。2019年12月4日中午,严永胜实际设宴26桌,比报备时多出11桌,未如实向组织报备,且违规收受礼金共计1100元。严永胜作为村委干部,利用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宴,违规收受礼金,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接群众举报检查人员到达现场时,严永胜态度恶劣,推搡办案人员,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党的政治纪律。2020年4月20日,严永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县司法局乡镇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刘依林违规公车私用问题。2019年10月15日中午,刘依林驾驶本单位带警用标识公务车辆停放在平舆县城挚地大道西侧某餐馆附近,与家人在该餐馆就餐,餐后又驾驶该公务车辆将家人送至解放路某小区门口。刘依林作为公职人员,违规公车私用,其行为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0年3月11日,刘依林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三、西洋店镇秦王村党支部书记荀俊红违规使用办公经费发放福利问题。2018年春节前后,荀俊红违规使用村委办公经费给村干部等人发放白酒37箱,费用总计9620元,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荀俊红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2月19日,荀俊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三起典型问题,有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的公车私用,有的违规发放福利,反映出在当前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我县个别党员干部依然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心无敬畏、行无规矩,是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行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坚决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通报要求,全县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强化守责、尽责、负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作为政治责任、历史使命,不断强化压力传导,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管出习惯、化风成俗。

通报强调,“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之际,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执纪从严、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查处的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切实形成强大的惩戒和震慑氛围,持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用严明的纪律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