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徐峰违规饮酒问题。2021年1月12日下午,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组在对交通运输局开展违规饮酒问题专项监督检查时,发现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徐峰工作日午间违规饮酒问题,违反了工作纪律。2021年2月5日,徐峰受到警告处分。
二、县人社局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张扬违规饮酒问题。2021年1月12日下午,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组在对县人社局开展违规饮酒问题专项监督检查时,发现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张扬不在岗,经进一步核查,其存在工作日午间违规饮酒问题,违反了工作纪律。鉴于张扬主动到县纪委监委说明午间饮酒情况,认错态度较好,2021年2月7日,张扬受到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