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县纪委监委领导做了大量工作,帮我们村民追缴了这笔钱,现在反腐败的力度越来越大,真的是莫伸手,伸手必会捉。”2月4日,平舆县万金店镇宋刘村委大陈庄十六组村民代表在领到清退的违纪款后,感慨地说。

据悉,平舆县纪委监委在接到群众反映平舆县万金店镇宋刘村委大陈庄十六组组长陈某某的问题线索后,迅速成立核查组,由干部监督室主任陈永贵担任核查组组长对问题线索进行核查。经查,陈某某从2010年担任村民组组长以来,长期占用9亩村民组机动地种植,一直未付租金(应缴给村民组租金18600元)。同时,陈某某没有经村民代表集体议定,没有公开公示违规支出本村民组35.4亩机动地租赁费。陈某某的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对违纪款18600元予以收缴。2月4日,县纪委监委核查组通过在该村召开现场会进行案情通报和违纪款清退,向群众反馈核查结果。
“真是做梦都没想到啊,十几年的钱还能退回来,感谢纪委为我们老百姓办了好事,给纪委点赞……”会后,万金店镇宋刘村委一名群众竖起大拇指说。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即使是群众的一分一厘,我们也要将属于群众的钱追缴回来,不管时间多久,我们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侵害群众利益的基层干部。”核查组组长陈永贵斩钉截铁地说。
“当前,村‘两委’换届工作正有序开展,召开现场会清退违纪款,更是一堂别开生面的警示教育课,给基层村干部敲响了警钟,决不能触碰纪律的‘红线’。”万金店镇纪委书记高丽丽说道。

“民生资金,一分一厘不能乱动;群众利益,半丝半毫不得侵害。将违纪资金直接清退给群众,用‘看得见的方式’增强群众获得感,用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平舆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代东玉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严格追责问责,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利益问题,对于不收手、不收敛的行为坚决给予打击,用实际行动和成效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据了解,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近年来,平舆县纪委监委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聚焦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在查处群众利益问题线索上持续发力,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竭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平舆县纪委监委 宋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