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审理相关案件中,发现你镇存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党员监督管理不严,部分基层党组织弱化的问题……”近日,平舆县纪委监委对案发单位制发了纪检监察建议书,直指问题短板,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建议。
近年来,平舆县纪委监委把纪检监察建议作为监督和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始终紧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少数”,针对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审查调查、巡察中发现的制度执行不规范、干部管理不严、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精准规范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精准对症下药是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关键。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室组地巡”联动监督效能,纪检监察室会同案件审理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入被监督单位开展调研,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从制度机制建设、干部管理教育、履职尽责情况等方面综合分析研判,做到从人上找原因、从事中挖根源、从制度上查漏洞,确保纪检监察建议真正起到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完善制度的作用。2025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9份,督促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制度5项。
为确保纪检监察建议运用规范,该县纪委监委不断完善工作流程,形成“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签发送达——整改监督——了解反馈”全流程闭环链条。为避免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整改走过场等问题发生。该县纪委监委构建闭环跟踪督办体系,按照“谁制发、谁负责、谁督办、谁回访”的原则,严格把关整改成效,确保问题整改不打折扣。针对整改态度敷衍、落实不力的单位,依规依纪严肃问责,确保纪检监察建议落地有声。
“一纸建议书,千钧监督力。”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实现‘发出一份建议、起底一个根源、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套制度’,既要将案件办成‘铁案’,又要深挖细查腐败问题背后的根源,推动建章立制,实现惩治震慑、标本兼治。”(平舆县纪委监委 朱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