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3-10-12

2023年五一、端午将至,为强化警示教育,发挥震慑作用,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市发改委原一级调研员孔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18年中秋节,孔华任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和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期间,多次收受汝南县商人冯某某,确山县商人职某某、张某某礼品礼金,折合共计12.72万元。孔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3月,孔华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二级调研员汪喜云违规收受礼品、私车公养等问题。2012年12月至2021年,汪喜云多次收受下属所送的购物卡、茶叶等礼品,折合共计3.55万元。2015年至2021年,汪喜云多次让驻马店市东方粮油集团有限公司为其解决私车加油费6.5万元、个人电话费0.67万元。汪喜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2月,汪喜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泌阳县住建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吉昌违规借用下属车辆、私车公养等问题。2017年6月至2021年11月,杨吉昌在领取交通补贴的情况下,先后使用泌阳县住建局抽调人员王某个人的两辆豪车,并由王某担任专职司机,相关费用共计40240元,在泌阳县住建局报销。杨吉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3月,杨吉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以上三起问题,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的私车公养,有的违规借用车辆,都属于节日易发多发问题,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不高、纪律意识不强、自我要求不严,心无敬畏,行无所止,把纪律规矩当“稻草人”。全市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自觉做遵规守纪的“明白人”。

通报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直至真正化风成俗,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始终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永远吹冲锋号,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纠治“四风”作为检验主题教育、教育整顿成效的重要标尺,紧盯公款公权、隐形变异、风腐一体问题,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以斗争精神抓作风、纠“四风”、树新风,紧盯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严肃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在隐蔽场所接受宴请、“舌尖上的浪费”、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节日多发问题,以及隐藏在高档酒、“天价茶”等背后的享乐奢靡现象,深挖细查背后是否存在利益勾兑、权钱交易等问题,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更加充盈,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为全面建设现代化驻马店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