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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

发布时间:2022-12-05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党同志务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绚丽的华章。”

纪检监察机关因党而生、为党而战、兴党而强,是党进行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自身必须牢记“三个务必”,并为全党践行“三个务必”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是我们党百年来血与火的经验总结。党领导人民所取得的一切成就,都是在斗争中诞生、在斗争中发展、在斗争中壮大的。纪检监察工作的实质,是同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人和事作斗争。必须以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气概,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才能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就是同一切影响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人和事作坚决斗争。“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主动亮剑、斗争到底,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斗争精神的重要体现。”坚持人民至上,克服基层人情干扰阻力,对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低保救助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开展“点题整治”,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当前,反腐败斗争还没有取得彻底胜利,腐败存量不少、增量仍在发生,腐败的根基和土壤还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保持高压、持续震慑,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削减存量、遏制增量。紧盯不收敛不收手,突出重点,需要斗争精神;严查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清除党内政治隐患,需要斗争精神;防范“围猎”、查处甘于“被围猎”腐败分子,需要斗争精神;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精准有力开展工作,需要斗争精神;保持战略定力,一体推进“三不”,也需要斗争精神。

纪检监察机关做细做实监督第一职责,需要发扬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把日常监督做起来、抓到底、抓到位。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抓住“关键少数”,强化同级监督和对下级党委一把手的监督;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善于从干部群众的反映中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完善监督机制制度,加强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合力,提升效能。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用好“第一种形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是面对面的斗争,检验着纪检监察干部的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层层把责任落实下去,层层运用好“第一种形态”,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起,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时代当有新作为,纪检监察部门是我党进行自我革命的尖刀利器,忠诚需要担当来诠释,担当需要素质能力来支撑。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使命,立足岗位职责,始终坚持把报告中的精神贯穿于个人实际工作当中,坚持把人民利益摆在首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本职,实干担当。坚定斗争意志,把握斗争方向,明确斗争任务,掌握斗争规律,讲求斗争方法,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战士,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努力成为一个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泌阳县纪委监委 付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