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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增强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发布时间:2024-05-16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要求,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必须把严的标准树立起来、把严的纪律执行起来,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养成纪律自觉。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令行禁止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问题、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延伸学习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着力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推动党员干部主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守住纪律底线。

学纪才能知纪,明纪才能守纪。党纪条规条条都是“高压线”,只有把它学明白,才能找到做人为官的底线,看清违规违纪的后果。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党的纪律规矩既是“紧箍咒”,也是“安全带”,只有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人生之路才能走正走实,事业发展才能行稳致远。

要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推动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是党员教育管理的两种形态,二者紧密结合有助于使教育“实效”变为“长效”。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同时要把纪律教育与“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结合起来,融入日常、做在经常,切实将纪律教育与党性教育、廉洁教育贯通起来,让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要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既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又加强对反面案例的警示剖析,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任何时候都要眼中有纪、心中有法、脚下有线。时时刻刻牢记在纪律面前没有特殊的党员、干部,无论是谁,只要违反了党的纪律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坚决处理。在这一点上,决不能存在半点侥幸心理。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言行,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为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遂平县纪委监委 王新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