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工作中的矫枉过正
矫枉过正,意思是指把弯的东西扳正,又歪到了另一边。比喻纠正错误超过了应有的限度。民间有个故事,说是有个“背锅”的年轻人去治驼背的病症,治病的郎中让他躺在两个门板中间,用大锤使劲锤打,掀开门板,背直了人死了。这可谓是矫枉过正的典型。有些事做过了头,好事就变成坏事了。近年基层养殖污染治理中对散养户和小型猪场一关了之的做法也是矫枉过正的典型。工作中这种矫枉过正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还有很多。
唯令是从不顾民生。如为了治理大气污染,某地严查地锅土灶,禁止农户烟囱冒烟,不让煤炉生火,为了完成上级空气质量指标,地方职能部门也不管人民群众生活不生活。饭也不让做了,暖也不让取了,弄得民间怨声载道。
随意曲解滥用权力。如个别地方在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时,把传统的礼尚往来和办公室多摆一盆花草、多放几本散文都当作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带来不良影响。
疲劳战术人浮于事。在一些地方,每逢上级布置重点工作任务时,习惯采取“五加二、白加黑”工作法,并且成立督导检查,夜晚十一、二点还在查人员在岗情况,一旦有人脱岗,便会受到纪律处分,让人疲于应付,只出工不出力现象比比皆是。
短期行为不计后果。如在招商引资等项工作中,有的地方为了完成目标任务,不分青红皂白大干快上,引进一些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虽然一时完成了任务,却给社会埋下了长久的更大隐患,让以后治污的成本远远大于企业带来的效益。
要避免工作中出现矫枉过正,就要强化党纪法规教育,工作中培养纪法思维,并加强纪律作风整顿,对工作中不认真履职,或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敷衍塞责,做表面文章等行为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履职,不越界、不逾矩。(正阳县纪委监委 邹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