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者更应守法
近日,参加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非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的22名考生,因违反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受到复试成绩给予计零分的严肃处理。这22名考生既然选报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法律硕士专业的学位研究生,就意味着他们热爱法律,将来想投身于与法律有关的某些行业,却因学法不守法、知法违法而声名狼藉。
22名考生报考法律研究生的动机不纯。他们热爱法律、报考法律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或许不是为了追名,就是为了逐利。相较于其他行业,司法机关和律师的收入水平相对较高,在社会上的影响力较大,对国家行政的公信力和群众的切身利益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报考法律专业的硕士研究生预示着将来会有一个好出路,能谋到一份较体面的职业,拥有远高于其他行业的不薄收入。
22名考生不讲诚信。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人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明确规定:“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录屏录音录像,考后不得向他人透漏招生考试内容,不得将试卷、答卷和考试内容以任何方式(微信等)转发亲属或他人。”22名考生在考前都签署了《中国人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郑重承诺“保证复试过程不录音录像,不保存和传播复试有关内容”。然而,他们违背了复试承诺,违反了考场规则,破坏了考试秩序,已构成《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所规定的考试违纪。这些考生不讲诚信在先,受到计零分处理在后。对不讲诚信的考生依法作出等量处理是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维护教育公平的必须之举,于法于理于情都是正当的。孔子在《论语·为政》里有言:“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意思是人如果失去了信用或不讲信用,不知道他还可以做什么,就像大车没有车辕与轭相连接的木销子,小车没有车杠与横木相衔接的销钉,它靠什么行走呢?”诚信乃立身之本,国家正在构建严格的征信体系,建立培根固本的诚信社会,22位考生的行为与国家的努力方向背道而驰,理所应当受到严肃查处。
22名考生给社会带来一定风险。如果不依规依纪依法严加惩处,22名考生不从心灵深处反省自己的违法行为,不真正认识到其做法对国家招生考试纪律的破坏,他们将来毕业后走上司法工作岗位,掌握了司法大权,后果可想而知。不讲诚信、学法而不守法、知法犯法的人一旦进入司法体系,很容易蜕变为像原广东省高院院长麦崇楷、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云南省高院院长赵仕杰、安徽省高院院长张坚、重庆市公安局局长邓恢林、上海市公安局局长龚道安、山西省公安厅厅长刘新云之类的司法腐败分子。保障司法队伍的纯洁性,建立公正的司法环境,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要把牢司法行业的入门关,从源头上阻断动机不纯、不讲诚信、利欲熏心者进入该行业的通道。
尊法、学法、守法、护法、用法是有机整体,全社会任何公民都应该尊崇法律、敬畏法律,严格依法行事,尤其是想在司法行业有所作为、报考了法律专业研究生的考生,更要身未至而心先入,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内心深处尊崇法律,在学法中时时遵守法律,处处维护法律尊严,切莫再像22位不讲诚信的考生一样做出后悔的荒唐之事。(确山县纪委监委 朱国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