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纪明规 守纪笃行
习近平总书记在强调抓好党纪学习教育的必要性时,生动形象地告诫党员干部:“温水煮青蛙,前车之鉴不可忘却,每个人还是要好好复习一下。脑子里要有个‘紧箍咒’。反腐败永远在路上,没有敬畏感就会迷了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手中握有一定权力,时时刻刻都处在被“围猎”中,难免会受到各种诱惑和腐蚀。越是这种情况,越要心存敬畏、慎独慎微,把党纪党规挺在前、抓在先,做到“思”而出乎理智、“做”而有所顾忌、“行”而不忘法纪,如此才能为官从政不走偏乱章、干事创业不逾规越矩。
党纪党规是规范党员干部言行的标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以往相比,处分规定更充实、表述更清晰、界定更精准,给党员干部行为划出了“红线”、标出了“禁区”、列出了“负面清单”。这就要求我们通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弄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形成对党纪党规的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清楚违法犯罪的细节情形、危害后果,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准则、防范对策,坚决杜绝思想上跑冒滴漏、行为上出轨越界。
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把党纪党规当作护身符,需要逐渐从参加纪律教育到实现纪律自觉、从接受他律要求到养成自律习惯的转变,这不会自然养成、简单易成,迫切需要强化党纪学习,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正反对比学,把内容熟起来、标准立起来、要求严起来,真正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迫切需要强化执行自觉,无论工作还是生活,都要把遵规守纪纳入日常、抓在经常,多用纪律量一量自身的言行,决不越雷池半步,违反原则的事坚决不干;迫切需要强化以上率下,带头强化遵规守纪的自觉,在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时,自觉按党纪国法的具体要求办,不给自己违规违纪以借口,不给别人趁机而入以机会。
畏法度者快乐,守规矩者自由。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唯有时时遵守党纪党规,真正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才能走得稳、走得远,才能无愧于心,无愧于入党誓言,无愧于对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西平县委巡察办 陈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