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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伞”毁“网”,让黑恶势力“斩草除根”

发布时间:2019-07-08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近日,陕西版“孙小果”案被调查。1999年8月,陕西华阴的刘天成参与一起街头打斗事件,致1死2伤。2017年,渭南市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天成有期徒刑3年,同年,陕西高院二审改判为“判三缓四”理由是刘天成被评估为“一贯表现良好”。一贯表现良好”获缓刑?2019年6月17日,新京报记者就上述疑问采访华阴市公安局,截至发稿未得到回应。6月18日,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工作人员回应,此案已得到中央督导组关注,公安机关正在加紧侦查此案。

  俗话说:“有伞的地方就有阴影,有网的地方就会有千丝万缕得连接”。纵观刘天成黑社会犯罪团伙的成长史,其之所以能长期称霸一方、为非作恶、鱼肉百姓,离不开背后的“保护伞”和“关系网”。刘天成等人并非个例,从目前全国查处的扫黑除恶案件来看,公职人员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充当其“保护伞”,为黑恶势力做“遮羞布”的案子屡见不鲜。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更要打掉背后的“关系网”。

  黑恶势力之所以能够“有恃无恐、恣意妄为”,其根本原因在于有幕后的“保护伞”为其撑腰。黑恶势力与“保护伞”利益交织,形成了“以黑经商、以商养黑、以商养官、以官护黑”的黑色利益链。在寻求“保护伞”的庇护下,一些黑恶势力“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像割韭菜一样,总是断不了根,得以长期盘踞一方、发展壮大,在当地称王称霸,鱼肉邻里,使当地百姓深受其害。

  黑恶不扫,民心难安。要想除恶必尽就必须“蛇打七寸,斩草除根”,冲破黑恶势力的“关系网”、打掉“保护伞”。只有这样,才能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升党和政府的威信及其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促进社会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扫黑先打“伞”,除恶必破“网”。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击涉黑涉恶“保护伞”的“主力部队,面对错综复杂的涉黑涉恶“关系网”、盘根错节的“保护伞”,纪检监察机关务必要发挥“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职能,不断深挖问题线索,快速细查群众疑问,严厉严肃追责问责,将惩治基层“蝇贪”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美结合,拔“伞”毁“网”,除恶务尽,抓长抓实,抓出成效。

  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的决心坚如磐石,“打伞破网”为民除害的利剑高悬,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无私无畏之姿、骁勇善战之行、攻坚克难之功,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尽责的使命,让黑恶势力“保护伞”身现原形,让背后利益“关系网”无处躲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打伞不手软、破网不止步”的气势,伸张正义、守护安宁,保障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安全感。(确山县纪委监委 余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