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大事者,要守好“小节”
俗语有云“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小节可以解释为细枝微末的操守或者行为,也可以解释为细小的非原则的事。小节,很容易被忽略、被轻视,但越是一些小事小节,越有可能成为事情成功失败的关键点。
对于党员干部来说,事要做好,“小节”更要守好。纵观近年来很多“落马”人员的经历,不管是“大老虎”还是“小苍蝇”,很多人就是因为在所谓的“小节”“小事”上不注意、不检点,在“甜言蜜语”和“糖衣炮弹”中迷失了自我,在“觥筹交错”中放松了警惕,在“小恩小惠”中丢掉了原则,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最终腐化变质,坠入了违法犯罪的深渊。
“小节”是一台“显微镜”。小节是人内在修养的最细微处的体现,往往能真实深刻地反映出一个人的思想理念和作风修养。小事小节不守,就很难在大事大节面前站得稳、靠得住。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吾日三省吾身”的自觉,经常从细微之处查找不足,检视内心深处是否蒙尘,主动弥补思想认识上的不足,清除行动作为上的弊病,扎扎实实地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做到心无尘染、问心无愧。
小节是一面“正身镜”。世间万物都是由小到大发展变化而来的,都有一个由量的积累到质的变化的过程。一包烟、一瓶酒、一顿饭,看似小,但再小也是“定时炸弹”。要坚决破除“小节无害”的错误思想,从拒绝“小意思”之类的小事,从小节抓起和做起,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做的坚决不做,不该去的坚决不去,多积尺寸之功,厚立从政之德,炼就百毒不侵之身。
在这新时代的征程上,每个党员干部要时刻检视自身小节之处的不足,及早发现及早改正。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早教育、多提醒、常谈心,及时咬耳扯袖,帮助红脸出汗,做到警钟长鸣。《韩非子·喻老》有云,“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从蚁穴一样的小节做起,让走偏的党员干部及时回正,让犯错的干部真心悔过,防止小隐患变成大问题,筑牢廉洁自律的万里长堤。(西平县纪委监委 杨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