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有红绿灯 清廉伴人生
“心有红绿灯,平安伴人生。”在一个十字路口停车时,看到交通提示牌醒目的大字。是啊,红绿灯就是无声的交警,道路交叉路口的红绿灯、就像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它时而和颜悦色,指引着南来北来的行人和车辆;时而怒目相向,喝斥着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看着行人、车辆各按其道,平安而行,这极大地避免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红绿灯不仅是方便之灯,更是生命之灯。对于一名党员干部尤其是纪检监察干部来说,廉政“红绿灯”何尝不是如此?
廉政“红绿灯”,就是党纪国法,它明确规定了哪样是我们不该做的,哪样才是我们的本份,一旦违纪违规如何处理。它是一条警戒线、高压线。遵守廉政“红绿灯”,做到言行合规、方圆有度,于国于家于己善莫大焉。反之,则可能贻误事业,贻害终生。
高举为民服务的“绿灯”,照亮民众心。“民之所向,我之所往。”群众的呼声就是第一信号,是党员干部蓄力加油、一往无前的“绿灯”。牢记为民服务宗旨,心中有责,眼中有光。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应当始终把“坚持人民至上”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立场和价值取向。群众事无小事,人民群众的每一个诉求都考验着我们监督执纪问责的及时性、公平性和公正性。凡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都义不容辞、责无旁贷,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确保群众反映问题都能得到公正处理,让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搭上"直通车",一路亮起"绿灯",一路畅通解决。
谨遵日常作风的“黄灯”,功夫下平常。日常生活中,黄闪灯常被用来提醒驾驶员要注意观察,放慢速度,谨慎通过。个别党员干部认为“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等属于远离公众视线的私人空间,不在组织监管范畴,从而放松警惕堕入了腐败的深渊。“堤溃蚁孔,气泄针芒。”纪检监察干部要管住小事小节,加强日常作风,要坚持以小见大、以小见严,做到慎微慎独慎初,在一点一滴上加强修养,在一举一动中树立形象,在一言一行中砥砺品质,严以修身,正心明道。要坚持防微杜渐、防患未然,要自觉把严守党纪法规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让纪律从“禁令”走向“自觉”,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严守纪律底线的“红灯”,誓做反腐人。纪检干部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力量,如果纪检干部都迷失在了现实生活中,经不住诱惑,那后果不堪设想,纪检干部不但不能为自己亮“绿灯”,更应该为自己常亮“红灯”,知边界、守底线,在纪律和原则问题上,绝不能有遇到“红灯”绕道走、打擦边球的想法和做法。从纪检监察机关和媒体通报情况看,个别党员干部认为自己是“不懂法”才会违纪违法,其实“不懂法”只是表象甚至是借口,骨子里是他们“不畏法”,目无纪法,铤而走险,最终才误入歧途。就如部分驾驶员明知红灯不能闯却非要闯一闯,抱着“可能没被拍到”的侥幸心理以身试法。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决消除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自觉树立起规矩意识,时刻坚守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要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道理,在执纪执法中时刻慎初慎微、慎权慎欲,从我做起,自觉树立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干部。
人生就如行车,纪检监察干部要走好自己的“车道”,必须要看清“畅行”的绿灯、“警醒”的黄灯、“禁止”的红灯。面对新时代新任务,红绿灯不仅仅只是交通信号灯,也应当成为我们心中的行为指示灯。切勿因“绿灯”而放松警惕,因“黄灯”而停止思考,更不能看到“红灯”还一意孤行,要时时刻刻装好清廉自守的“后视镜”、系牢审慎用权的“安全带”、把稳坚守初心的“方向盘”,当行则行、当止则止。让自己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安全“过马路”,让清廉平安相伴我们一生!(遂平县纪委监委 王新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