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四下基层” 一体推进“三不腐”
“四下基层”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大力倡导并身体力行形成的工作方法和工作制度。当前,第二批主题教育正在深入开展,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反腐败斗争最前沿,要深入践行“四下基层”,眼睛向下看、脚步向下走、重心向下移,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贡献力量。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和理论武装,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四下基层”是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纪检监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基层一线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体推进“三不腐”,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和策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注重深化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反腐败长效机制。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要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不正之风。
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要加强党内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形成震慑效应。要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教育和管理,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正风反腐没有休止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四下基层”要求,一体推进“三不腐”,不断取得净化政治生态、促进良性发展等全局性、长期性效果。(上蔡县齐海乡纪委 常正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