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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心”提升党纪学习“含金量”

发布时间:2024-07-12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今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党章赋予的神圣使命和人民群众的重托,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下功夫,不断拧紧思想“总开关”,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勤于学,以“吾将上下而求索”的耐心学纪知纪。思想是行为的指南,理论是实践的基础,以我个人经历而言,在党纪学习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必修课”“硬本领”这方面感触颇深,转隶至今已七年之久,坦白的讲,刚转隶时,由于本人学习的法学专业,又在检察系统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多年,再对比转隶后接触的案件,二者在办案理念和方式上有相当大的差别,心理上对执纪工作产生了一定的迷茫,对党纪的学习也有所放松。但随着办理的案件越来越多,才明白纪严于法、纪挺法前、纪法贯通的重要意义,才明白党纪的学习不仅是提高“政治三力”的重要途径,更是一种政治责任、一种内在需求和一种行动自觉。思想的大扭转带来的是学纪“手不释卷”的热情,几年来,我也逐渐从法言法语向纪言纪语转变,在法律知识基础上移花接木、融会贯通,实现了纪法衔接融合。尤其在近期的党纪学习中,新修订的《条例》,更是对纪律建设的理论创新、实践经验、制度规矩的总结融合,我坚持逐字逐句阅读,以求细学,坚持逐篇逐章思考,力求深悟,坚持逐条逐例遵守,做到笃行,在“知其然”和“知其所以然”上下功夫,把学习成效更好的转化为增强党性、提升能力、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上来。

省于思,以“迁善当如风之速”的决心明纪守纪。“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党纪学习归根结底是提升党员干部的定力,使其深处复杂环境中也能明辨是非、恪守正道。而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部队应该在明纪守纪上更严一分,毕竟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没有天然的“免疫力”,在纪法面前,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不能指望法外施恩,没有免罪的“丹书铁券”,也没有“铁帽子王”。在近期的党纪学习中,我坚持以“纪中纪、严中严”的高标准要求和约束自己,坚持“见贤思齐,见不贤内自省”的行动自觉,力克“学过翻篇、囫囵吞枣、过眼云烟”的思想,从小事小节上守起,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紧张感时刻警醒自己,增强抵制自身潜在滑坡心理和外在诱惑腐蚀的思想自觉,真正将党纪学习成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明纪守纪的表率。

践于行,以“一枝一叶总关情”的初心执纪用纪。纪检监察干部作为良好政治生态的守护者,肩负着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重要职责,关乎着千千万万的群众切身利益,除了要做好学知明守纪,还要做好执纪用纪。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我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提升执纪用纪的力度、广度和精度,严格遵照“24字方针”,精准处置问题线索、精准定性量纪、精准追责问责,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相统一,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和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守护好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同时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工作职责更多的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执纪用纪,人难免有犯困打盹或闹铃不响的时候,“推一推”“喊一喊”,帮助提个醒,可以避免“睡过头”,我将进一步立足职务职责,落实好“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八小时之外”等管理规定和“五条禁令”“六个严禁”等要求的执行,做好日常监督,护航纪检监察铁军锻造。(泌阳县纪委监委苏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