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纪于心 立纪于身 化纪于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纪律教育,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党纪学习教育不仅是一次全面深刻的政治教育、纪律教育,更是一次思想的洗礼和党性的检视。作为巡察干部,我们应当从“实”处着眼,实学实研、实悟实思、实践实做,知纪于心、立纪于身、化纪于行。
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思想之堤。知乃行之始,行乃知之成。党纪如同党内的“规矩”,是党员干部行为的“方”与“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要求,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作为一名巡察干部,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性,将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明底线、知敬畏,把牢思想“定盘星”,以“铁纪如磐”的决心,筑牢夯实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思想根基,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加强自我约束,锻造廉洁之魂。对于党员干部而言,纪律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也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保护线。纪律规矩不是要把党员干部束缚住,而是要让党员干部在其保护下更好地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奋力为民干事、为党分忧。作为巡察干部,我们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党的形象和巡察工作的权威。因此,我们必须要以党的纪律规矩为“戒尺”,在检身正己中“管住身心”,将党规党纪融入日常、化为经常,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正确处理自律与他律、信任与监督、职权与特权、原则与感情的关系,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真正做到“两袖清风”。
扎实履职尽责,锤炼担当之身。“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实际行动上,一语不能践,万卷徒空虚。作为巡察干部,我们要将理论学习“内功”转为解决实际问题的“外功”,把学习成果转化成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实际行动,把群众日常生活中的“急难愁盼”挂在心上,把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的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着力破解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真正做到“以行践言”,用扎实履职认真干事的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西平县委巡察办 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