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履职效能 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脱贫攻坚,是我们党向人民、向历史作出的庄严承诺。落实“十三五”目标任务,是我们坚实有力地迈进“十四五”,进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基础。
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立足本职,切实把监督抓到底、抓到位,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深入学习领会,强化理论武装。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实绩实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开展扶贫领域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扛实抓牢监督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
深入扶贫一线,强化日常监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监督关口前移,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增加监督频率,延伸监督触角,抓实抓细日常监督。定期主动下访,及时掌握共性问题,认真研究,推动解决。主动跟进研究有关职能部门出台的扶贫开发新政策新举措,密切追踪新问题新情况,进一步增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坚持结果导向,提高履职效能。要认真履行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把脱贫攻坚监督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走出办公室到一线,着力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监督检查,确保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要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盘点梳理,全力保障决战决胜。(汝南县纪委监委 王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