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践之于行
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要求“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纪律部队,肩负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要在认识纪律上更加深入、在维护党纪上更加坚定、在学规守纪上更加自觉,当好党纪的自觉尊崇者、忠实捍卫者、模范践行者。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都应当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牢记党的宗旨,恪守党的纪律,将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践之于行,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挺纪在前,强化纪律意识打底色。纪律是党的生命线,要传承党的优良作风,树立崇高理想追求,坚决站稳群众立场,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通过研学党纪,教育党员干部在任何情境下均不可背离党的初心、触犯党的纪律。将党员干部的言行置于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等多维视角下,进一步匡正党员干部政绩观和权力观,确保手中的权力不偏离、不越界、不逾规,真正用于造福人民。遇到问题时,要有“我是党员我先上”的思想觉悟,冲锋一线、担当作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强化纪律意识,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真正将遵纪转化为内在的自觉,知行合一守党纪。
检身正己,增强政治自觉提成色。党纪是忠诚履职的“紧箍咒”,要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纪律建设为其他各项建设提供规范和保障,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我们要更高站位、更广视野地把握和学习党的纪律,增强政治自觉。应当以《条例》为镜鉴,从严从实检身正己,经常性对照党规党纪,正衣冠、端品行,努力做遵规守纪的标杆;应始终以党规党纪为标尺正身立行,做到不偏向、不越轨、不出格,担得起重任、干得了实事。
践之于行,加强自我约束亮本色。党纪更是干事创业的“护身符”。不虑于微,始贻大患;不防于小,终亏大德。严明的纪律,对党员干部而言,更是关心爱护,是为干部成长系上“安全带”。要始终做到心中有纪律,凡事讲规矩,防微杜渐,防患未然。通过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心中的标尺清晰,行动才能得到校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党纪是党员干部必须时时刻刻遵守的行为准则,这决定了党纪学习教育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在注重实效、提高质量上下功夫。明确纪律要求,强化纪律约束,营造时时讲纪律、处处讲纪律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熟知党的六项纪律,养成自觉运用党的纪律规范自身言行的良好习惯,不断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在学习上下功夫、在工作中见成效,以严明的纪律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时刻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践之于行,以学与用贯通,知与行合一,精准发力、抓深抓实,才能增强党纪学习教育的针对性,防止散光走神、变形走样,才能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做学纪明纪守纪、严格精准执纪的示范者、带动者、执行者,才能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泌阳县纪委监委 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