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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中取栗”要不得

发布时间:2024-01-24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近日,央视频道正在播放四集反腐纪录片《持续发力 纵深推进》,选取12个典型案例,讲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两个“永远在路上”,一刻不停正风反腐的故事。第一集《解决独有难题》曝光了张福生、张晓霈和李文喜、薛恒、王大伟等厅部级领导干部的贪腐细节。张福生是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大搞权钱交易,收受巨额贿赂,茅台酒堆满屋子,金砖、玉器、名表等不计其数,仅消防企业的老板于洋借打麻将就向其变相行贿近千万元。把持辽宁省公安厅二十年的连续三任厅长李文喜、薛恒、王大伟前腐后继,执法犯法、靠案吃案,分别受贿5.41亿余元、1.35亿余元和5.55亿余元,严重破坏了辽宁省公安系统的政治生态。他们大肆收受贿赂的严重违纪违法犯罪行为给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无论什么时候,“火中取栗”都要不得。

张福生身为国家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的领导,长期与火打交道,却敢于“火中取栗”,用他在忏悔录中的话说就是“防火者腐败,无异于纵火”。在张福生的影响下,个别走张福生的后门被提拔的消防救援系统的党员领导干部也有样学样,不是“灭火”,而是“助燃”,留下的安全生产隐患之多可想而知。常言道“水火无情”,防火甚于防盗。与火打交道的张福生却欲火难灭,弃守肩上的责任,不顾人民群众的利益,唯利是图、以权换钱,与企业主勾肩搭背、互惠互利,结成利益共同体。张福生防火者“纵火”,最终引火烧身,把自己的前程、名誉、幸福等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实在可笑可叹可悲。党员干部要从张福生的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火中取栗”的事是烫手的,千万不能干。

“灭自然之火易,灭心中欲火难。”这是纪录片中的解说词,是为类似张福生的人量身定做的警醒之语。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党员干部要以张福生典型案例为鉴,认真自查自纠,勇于自警自醒自励,及早消除“火中取栗”的违纪违法念头,向组织主动坦白索贿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悬崖勒马,防止在由破纪到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身后有余应缩手,眼前无路早回头。”“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渊。”张福生、张晓霈、李文喜、薛恒、王大伟等领导干部,由青年时期的干事者、有为者逐渐沦为金钱的奴隶、以权谋私的贪欲者,他们的堕落轨迹值得每一位党员干部品咂反思。错位的权力观是权力异化的开始,是最危险的信号。权力者一旦不为民用权,不秉公用权,就必然借权力为个人捞取好处,在权力产生的有毒的大火中取栗自灼。(确山县纪委监委 朱国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