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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洪荒之力” 强化基层治理

发布时间:2023-04-27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基层社会治理事关减轻干部治理负担、事关促进社会持续发展、事关公民公共精神觉醒。党的二十大提出要打造共治共建共享的全新格局,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这不仅是中央命题,更是基层命题,不仅需要基层干部精准推动服务,还需要基层干部促进多方沟通融合,更需要基层干部激发群众积极踊跃参与以形成良性互动。因此,只有妥善用好基层干部的“洪荒之力”,方可强化基层治理。

强化基层治理,需用基层干部“向心力”。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一直发挥着“领头羊、领头雁”作用,中国人民政府更是由人民群众执舵领航,要实现党的领导、干部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多方协作和深度融合,就需要基层干部厘清自己的“服务边界”,将更多注意力和资源转到提升群众的自我组织能力上,而非过多介入群众自己可以办好的具体小事;还需要继续主动及时回应和化解群众办小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真正实现到位不越位;更需要树立“伙伴意识”,借助“伙伴力量”,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

强化基层治理,需强基层干部“守纪力”。韩非子曰:“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想要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和违法必究。而想要让群众遵纪守法,则基层干部必先有商鞅“徙木立信”的信守承诺。基层干部能不能在办理公务过程中不看情面、不重人情、不偏心不偏向是取得群信赖的关键。而值得庆幸的是,“向您借个火”、“给您倒杯水”、“跟您打听个事儿”,更多具有人情味儿的基层工作方法拉近了基层干部和群众之间的距离,说到了群众的“心坎儿”上,充分推动了社会中多元主体在基层干部主导下的深入合作,激发了社会活力。

强化基层治理,需激基层干部“发动力”。“能用众力,则无敌于天下矣;能用众智,则无畏于圣人矣。”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基层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激发群众对党和国家政策和社会治理大政方针的学习掌握是保障一切顺利落地的充分条件,更是基层干部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因此无论是“朝阳群众”还是“西城大妈”,亦或是普通群众,他们发现或参与侦破的刑事案件、举报的违法黑车,甚至相互调解生活琐事,都是群众自发主动维护自身利益的行为。因此,只有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才能让基层社会这一池春水“风乍起”。

基层社会治理,有人以“水”比作,通过“投石问水”征集民意,理解群众需求,树立发展目标;通过“溯洄激荡”沟通协调,多方主体共同参与,共治共建共管;通过“淳淳暖流”深入群众,激发群众伟力,惠民利民便民,才能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从而筑牢基层这个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确山县纪委监委 许光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