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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兼顾 扎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2024-05-30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有利于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必须在联系实际中统筹兼顾、知行合一。

统筹党纪和党史的融合学习。读史明智、以史鉴今。在中国共产党百余年的发展历程中,党的纪律逐步形成并不断发展完善,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创造了基础条件。把党纪和党史统筹起来学习。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要从党史学习教育中汲取“信仰”养分、筑牢“信念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更要从百年党史中深耕细读,弄懂党纪学习的“初心”和出发点,坚决不能“走着走着就忘记了为什么出发”,要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泰山崩顶色不变”的政治定力筑牢党纪学习教育的思想基础。

统筹党纪和党章的精深认识。音声相和,前后相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纪为基本准绳,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使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党章是管党治党的立党之根,兴党之纲、强党之魂,科学回答了我们党“是什么,做什么,怎么做”的根本问题,而党纪则以具体定性六大纪律为载体,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规范进行明确界定,列出违反党纪的行为及处罚措施,是党治理自己、推动事业发展的基本依据。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用党章党纪规范、约束自身言行,坚持善用“戒”严用“尺”,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在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中深度融合、协同共进,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案警戒身边人,严格纪律执行,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统筹党纪和法规的通透贯通。兼听则明,偏信则暗。法律是治党之重器,党纪是治党之戒尺。党的纪律和党内法规是协调统一的,具有方向上的一致性和内容上的协调性,学习党内法规是遵守党纪的前提。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是党的“纪律部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做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要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切实解决好“谁来监督纪委”问题;要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经常打扫庭院,坚决清理门户,以自我革命精神坚决防治“灯下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统筹党纪和实践的辩证结合。知之愈明,行之愈笃。学习党纪不能只停留在口号、停留在文件上,要切切实实落实到行动上来,我们要在思想上对党纪保持高度崇敬,注重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把强党性、转作风、守纪律融入日常、化为习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把学习《条例》作为必修课、常修课,真正做到学懂弄通、知行合一,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悟、学有所用,学出更加坚定的政治忠诚、更加高强的履职本领、更加自觉的纪律意识、更加强烈的责任担当,以铁的纪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西平县纪委监委 康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