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吕富凯严重违纪违法受到留党察看、政务撤职处分

发布时间:2023-08-15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日前,经驻马店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驻马店市纪委监委对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吕富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吕富凯同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对其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为家属经营活动谋利,长期借用他人钱款、车辆,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所送钱款。

吕富凯同志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驻马店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吕富凯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