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供销社原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魏连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汝南县委批准,汝南县纪委监委对县供销社原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魏连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魏连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皈依佛教,利用网络算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操办女儿婚庆事宜之机敛财,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为他人职务调整提供帮助;从事营利性活动;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并为他人提供帮助;滥用职权,违规与“皮包公司”投资合作,造成严重后果。
魏连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规定,经汝南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魏连生开除党籍处分,由汝南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一并移送。
魏连生简历
魏连生,男,汉族,1963年11月生,汝南县人,本科文化,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5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任韩庄乡副乡长,1995年3月至2013年1月历任县轻工局副局长、工业局副局长、财政局党组成员、国资局局长、板店乡党组副书记、乡长、县政府办副主任、移民办党组书记、主任、档案局局长,2013年1月至2020年4月任县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四级调研员,2020年4月任县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三级调研员。2021年8月13日辞去汝南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2011年1月因受贿被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